临沂市企业职工参保登记服务指南企业职工参保登记服务指南
事项名称:社会保险登记 子项名称:企业职工参保登记 事项编码:372014016003 适用范围:企业参保单位 事项类别:公共服务 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 《劳动保障部社保中心关于印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规程(试行)>的通知》 劳社险中心函〔2003〕38号 第七条 登记环节审核参保单位或个体参保人员填报的有关表格是否准确无误,证件和资料是否真实齐全。审核通过的,为其确定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建立社会保险登记档案和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向用人单位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向个体参保人员核发参保证明。 3. 《关于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 鲁社保发〔2012〕13号 二、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申报缴费 1、做好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省直管单位各项社会保险 缴费基数统一按有关规定进行核定,职工缴费工资实行个人签字公示制度。 2、按时申报社会保险费。各单位要于每月15曰前进行缴费 申报,确保当月底前足额缴纳并完成到账确认。 3、单位新招录人员,应在30日内办结增人手续并足额缴费, 逾期办理的从次月的1日起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受理机构:临沂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 决定机构:临沂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 办理条件:参保单位办理完成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后,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本单位人员参保登记手续。 申请材料: 《社会保险职工增员表》 办理方式:网上自助办理(网址http://60.213.43.44/),窗口受理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政务中心市人社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窗口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告知需补正的材料内容。 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1/8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结果送达:窗口领取 行政救济途径及方式: 1.行政复议受理机关:临沂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联系电话:0539-8328114 2.行政诉讼受理机关: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沂蒙路199号,联系电话:0539-8325086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H01-H06窗口 电话咨询:0539-8600721 监督投诉渠道: 1. 投诉事项。有下列行为的,申请人可以进行投诉: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不予批准的; (2)不在法定期限内批准的; (3)工作人员服务态度蛮横的; (4)接受申请人宴请或钱物的。 2.投诉受理 市人社局窗口首席代表负责行政相对人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市人社局办公室负责对市综合受理窗口人员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 3.投诉处理 (1)对信函投诉做到逐件拆阅、登记,及时处理; (2)对网络投诉要及时登录收阅、打印登记,及时处理; (3)对当面投诉应当分别单独进行,接待人员应当做好笔录; (4)对投诉电话做到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 4.投诉处理时限 对一般投诉要及时办理,并于3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重要投诉在3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可延长15日,在30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5.投诉渠道 市社保处基金征缴科投诉受理电话:0539—8600683 信箱: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邮编:276000 办理地址和时间: 1. 办理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H01-H06窗口,乘坐公交车K11路、K31路、K80路、K81路、K85路、K87路,至“市政务服务中心站”。 2.办理时间:3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11月-2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查询电话号码:0539—8600721 表单填写:无 示范文本:无 有关说明:本服务指南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内容的修改变动情况和工作实际要求,予以实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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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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